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 体为增加内容 【 】为删除内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控制项目总概算,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第三条市投资主管部门【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协调、指导。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核定、资金拨付与监管。市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土地、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坚持以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拟使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