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司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机制,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二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第三条 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公司派职能管理部门(工程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的抽查活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目的1、发现和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2、为综合评价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提供客观依据;3、部分检查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依据1、公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2、工程合同文件;3、其它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第六条 监督检查实行监督责任人负责制监督责任人是指公司委派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