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管理模式之探讨陈本寒 武汉大学法学院上传时间:2007-5-2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给我国现行合同管理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市场经济条件下, 还要不要合同管理? 怎样管理? 应当建立怎样一种合同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对此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此笔者想就上述问题谈一点个人见解。一、市场体制下合同管理的法律意义有人认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要保障企业真正享有经营自主权, 就应当减少甚至取消政府部门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干预, 而合同管理制度最根本的弊端就是政府的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通过合同管理直接插手企业的经营活动, 使企业无法摆脱政府的“指挥棒”, 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因此, 主张在完善合同仲裁制度和经济审判制度的前提下, 彻底废除合同管理制度。还有人将合同管理制度同计划经济体制联系起来, 认为合同管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终结, 合同管理制度也应当一并被抛弃。对于上述观点, 笔者不敢苟同。纵观合同制度的发展历史, 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 即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