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若干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规范市政工程的材料检测、标准试验等行为,现就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工作作规定如下。1、 水泥:(1)不超过200t和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C30以上砼结构按1批/60t检验。(2)工地取样,应在一批到货中取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取样,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3)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视在场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常用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4)施工企业应分别按单位工程取样。2、 砂:(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亦为一验收批。(2)每一验收批抽检一次,数量为22kg。(3)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份(每份11kg以上),搅拌均匀后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