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1章 总则第一条 【审计目的及依据】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参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根据北京市实施的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两个概念】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履行、承担的与本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职责、义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第三条 【规范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以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