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常见税收问题解答汇总一、房产税部分:1、问:新建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2、问:浙江省在11月1日下发了关于个人出租房产税的文件,文件中有缴税综合税费率,它的起征点是什么?另外个人出租房屋用于经营的类型有以下三种:(1)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经营的;(2)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3)个人住房用于出租的。请问怎么区别? 根据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税费征收率包括营业税率、城建附加率、地方教育附加率、房产税率、印花税率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起征点是指营业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除个人住房营业税税率暂减为3%外,其他非个人住房营业税税率为5%。对如何区别个人住房和非个人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设计用途为准。3、租房办公由谁缴纳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