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 总 则1.1为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将逐步覆盖广州市行政辖区范围,为上一层次的规划提供技术基础,对下一层次的规划进行有效的导控,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予以控制要求,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提供依据。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整合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信息和已审批各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市的面向规划管理的“一张图”管理平台。1.4本规定中所指“规划管理单元”是指结合行政街道界线、明显地理界线等因素划定的,用地规模适宜的,由多个规划地块所组成的规划管理范围。“规划管理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编制单位。1.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并严格执行本规定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1.6在广州市域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