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西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广西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含广西二级)的时间不少于一年;(二) 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3亿元(或不少于2.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6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三) 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