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岗前培训纪律守则一、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严格考勤,不准迟到、早退、旷课,不得顶替上课。原则上不予请假,因故必须请假时,病假要有医生证明,事假须 持有人事部门批准的证明。请假学员,一期培训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凡有下列情况者,将被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1、高等教育学或高等教育心理学请假超过一天者;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或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请假半天者;3、无故旷课半天及以上者;4、原则上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二、上课前不得饮酒,上课时禁止吸烟,必 须关掉手机。任课教师有权对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批评,甚至取消违纪人员的考试资格。三、学员要自觉爱护上课地点的公共财物,保持公共卫生。四、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五、自觉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不得携带早餐等进入课室。六、要做到仪容端庄,衣着美观大方;严禁穿着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七、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在高师中心网站下载()。八、考试时间十二月初。教育学、心理学、师德修养三门课程闭卷;教育法规实行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