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快递物流行业的标准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物流的理念从日本引进我国以来物流便成为经济发展领域里一个热门的黄金产业。2001年中国邮政顺利实现了“扭亏为盈”的伟大战略。为拓展生存、发展空间实现邮政的现代化宏伟目标中国邮政加快了发展新业务的步伐。“十五”期间中国邮政将进军物流市场加速形成继储蓄、集邮之后新的支柱性业务。在法治经济时代邮政企业如何面对物流这一全新的产业将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探讨邮政物流业务运作各环节中应该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以便为邮政企业规范操作物流业务做好必要的理论准备。 一、物流业务与邮政法 我国邮政法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可以这样认为邮政专营权仅适用于邮政向社会提供普遍服务的通信等领域。由于新兴的物流业务不属于邮政普遍服务的范畴所以邮政物流业务自始就不受邮政法的调整。 因此邮政物流企业在面向市场时要转变观念要用竞争的眼光看待物流业务。在运作物流业务的过程中要以一名运动员的身份介入到物流市场的竞争中。当然物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产业主要受我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