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天烛峰路、创业大街及市内道路)(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6-1346-01招标人:泰安市城市路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一月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588638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2.1 总则 .42.2 招标文件 .10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 标保证金 .13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 资信证明文件 .182.5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以及地点 .18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192.7 纪律和监督 .302.8 质疑与投诉 .30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31. 评审过程 .332. 价格扣除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64.1 签订合同 .364.2 追加合同金额 .364.3 质量与验收 .364.4 合同主要条款 .37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15.1 交货期 .415.2 交货地点 .415.3 验收 .415.4 质量保证期 .415.5 售后服务 .41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26.1 项目说明 .4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7.
3、1 报价文件 .457.2 商务文件 .497.3 技术文件 .65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588638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城市路灯管理所的委托,对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天烛峰路、创业大街及市内道路)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SDTASJ2016-13462、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天烛峰路、创业大街及市内道路)第一标段名称:天烛峰
4、路及市内道路所需电缆采购第二标段名称:创业大街所需电缆采购3、项目内容:第一标段主要内容: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所需电缆采购;第二标段主要内容:创业大街所需电缆采购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2.63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50.93万元,第二标段为51.70万元。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投标,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5、投标人资格要求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供货能力的供货能力的电缆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5.3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5、具有产品的市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产品具备生产许可 证及 3C 认证证书;5.4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 万元的电缆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时间: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588638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下同);7.2地点: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3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7.4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本公告第5条所要求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注: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具备生产许可证及3C 认证证书经销 商可提供电缆生产制造商的原件或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7.5售价:每标段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8、投标文
7、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递交时间:2017年2月7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8.2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9时30分;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招标人:泰安市城市路灯管理所 地址:泰安市泮河大街东段南上高村委西邻E-mail: 邮政编码:271000电话:15315380139联系人:魏俊峰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蕾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E-mail:邮政编码:271000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
8、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588638电话:18954882761传真:0538-8588638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58863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
9、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城市路灯管理所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天烛峰路、创业大街及市内道路)4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项目名称: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所需电缆采购5 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项
10、目内容: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所需电缆采购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第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50.93万元。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7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 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 货能力的供货能力的电缆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3、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产品的市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具备生产许可证及3C认证证书;4、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电缆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5、本项
11、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588638一营业执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2、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原件)4、基本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5、检验检测
12、报告,产品具备生产许可证及3C认证证书 ;(须提供原件)6、同类业绩合同;(须提供原件)7、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中)注: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具备生产许可证及 3C 认证证书经销 商可提供电缆生产制造商的原件或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1月22日9时00分。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 投标有效期
1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名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6、第一标段账号:2429 2923 6590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6226879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
14、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14 投标报价范围 为 含税全包价。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 许。16 投标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588638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8 样品要求需提交样品。 1、样品品种及数量:详见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样品由招
15、标代理机构签收并统一编号;4、送样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09时30分;5、送样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19 投标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册胶装,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套,副本五套。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2月7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0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16、39号。22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2月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 。24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7 评标办法 最低 评标价法28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30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分批次供货,按照工程形象 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供货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二年)满后一次性无
17、息付清(最终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588638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以上款项由甲方按照市重点工程资金支付程序支付。3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 其他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投 标文件格式中可不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质保期由投标人自行填写,但不得低于“5.4 质量保证期”所要求的时间;3、如所供货物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投标 文件格式中可不附“中小企 业声明函” 。33 代理
18、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鲁价费发【2003】64号文转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有关标准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支付。34 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 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
19、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市城市路灯管理所。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
20、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项目名称:泰安市市级道路路灯设施维修整治工程所需电缆采购(第一标段:天烛峰路及市内道路)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588638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 投
21、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
22、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1.4.6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