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扬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 级服务等级服 务 标 准1、日常管理与服务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接待地点,配置电话等简单的办公设备。2、人员要求:小区管理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服务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在接待地点进行8小时业务接待,其余时间设电话接待。4、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5、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公共水电费分摊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6、档案管理:建立小区物业服务基础档案。7、装修事项:对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8、接管项目: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出具接管验收报告。2、日常维护保养服务1、房屋结构: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2、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3、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遇有堵塞进行清理、清掏。4、消防系统:消火栓每年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