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抢险救援勤务。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依法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各项勤务活动。主要包括: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指导思想。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快速调派力量,正确判断灾情,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3、各级指挥员的指挥职责是:组织搜集、上报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安全保障。4、 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原则。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可实施越级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组织指挥或者授权指挥。5、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事件)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由政府统一领导的抢险救援总指挥部,了解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