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1年招商局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草案)为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科学量化、统一标准,结合招商局招商引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对象长三角招商局、珠三角招商局、北方招商局、综合招商局、国际招商局、总局办公室。二、考核组织实施整个考核工作在招商总局的统一领导下,由综合招商局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2011年底,将考核结果报招商总局审定。三、考核办法主要由招商前期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两部分组成,总计100分。(一)招商前期工作长三角招商局、珠三角招商局、北方招商局、国际招商局招商前期工作占30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项目信息的筛选整理完成情况,每条信息得0.2分,最多5分;二是项目的组织、包装、论证完成情况,每个包装项目得0.2分,最多5分;三是各地的招商引资和商品交易会、项目推介会完成情况,最多10分;四是不定期外出招商次数,每次得3分,最多10分。综合招商局招商前期工作占80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