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授信尽职调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信贷业务的运作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确授信调查尽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授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在信贷业务批准之前,尽职调查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对客户有关信息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分析,作为业务审查和批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业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回购、资产受让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同业授信和金融资产受让等各类业务,须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控制要点,按照审慎的原则,适当增加或简化相关内容。第五条 调查人是指我行认可或授权负责对客户进行全面调查的人员,其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专业技能。第六条 调查人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独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