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电力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TASJ2016-0728 招 标 人(盖单位章):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2016 年 7 月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47. 联系方式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 总则 .122. 招标文件 .123. 投标文件 .124. 投 标 .125. 开 标 .126. 评标 .127. 合同授予 .128. 纪 律和 监 督 .12附件三:投标文件编制及报
2、送要求 .1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21. 评标方法 .122. 评审标准 .122.1 初步评审标准: .122.2 详细评审标准 .123.评标准备 .124.评审 .124.1 初步评审标准 .125. 推荐中标候选人 .12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2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2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2第六章 图 纸 .1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1(三)、授权委托书 .12(四)、项
3、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2(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12附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2(六)、近二年度(2014 年、2015 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表 .12(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2(八)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九)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十)企业近年获奖业绩情况表 .12(十一)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若无,本条不做要求) .122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电力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SDTASJ2016-0728 2.2 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开发区东至凤祥路,西至东方学院教师公寓,南起南天门大街,北至规划道路。2.3 项目概况:本工程设变配电室五座:中心配电室(即 5#配电室)位于体育馆,新增 1 台 1000KVA 变压器(9#变 ),1 台 630KVA 变压器(备用 5#变);1#配电室位于 1#生活馆,新增 2 台 1000KVA 变压器(1#变、2#变),1 台 630KVA 变压 器(备用 1#变);2#配 电室位于 2#生活馆,新增 2台 1250KVA 变压器( 3#变、 4#变),1 台 630KVA 变压
5、器(备用 2#变);3#配电室位于 3#生活馆,新增 2 台 1250KVA 变压器(5#变、6#变),1 台800KVA 变压器(备用 3#变);4#配电室位于科技馆,新增 2 台 1000KVA变压器(7#变、 8#变),1 台 400KVA 变压器( 备用 4#变)。2.4 计划工期:50 日历天。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另行招标项目除外。2.6 质量标准: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824.639108 万元。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6、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含有承装、承修、承试)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 被更换的 项目负责 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 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7、请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9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报名(地点:泰安市迎春西路 56 号五楼)。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 /份,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泰安市迎春西路 56 号四楼会议室
8、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4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地 址:泰安市青年路 117-3 号电 话:0538-536826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 址:泰安市迎春西路 56 号五楼邮 编:271000项目经理:刘建蕾 电 话:0538-8433097传 真:0538-8430597电子邮件: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地址:泰安市青年路 117-3 号联系人:泰安一中新
9、城校区筹建处电话:0538-5368266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 56 号五楼项目经理:刘建蕾电话:0538-8433097电子邮件:1.1.4 项目名称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电力工程施工。1.1.5 建设地点 泰安高新区开发区东至凤祥路,西至东方学院教师公寓,南起南天门大街,北至规划道路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投资性质: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50 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1.3.3 质量要求
10、质量标准: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资质条件: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含有承装、承修、承试)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6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 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 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
11、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财务要求:提供 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状况表;(须提供原件核验)信誉要求:无其他要求: 主要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 质检(量)员、1预算(造价)员)的岗位证书(须载明工作单位,提供原件核验);专职 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2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提供原件核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职,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2016
12、 年 7 月 26 日 17:00 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2016 年 7 月 27 日 17:00 前1.11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7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一份电子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技术方案部分(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
13、须知正文部分附表三)3.2.3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824.639108 万元。招标控制价经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后发放(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电汇、网 银等方式提交。2、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企业法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 义办理;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收取账户。投标单位应当将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制作在
14、投标文件中,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对照审查。4、开户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账号:1604 0401 0902 0122 81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岱岳支行5、联系电话:0538-8430597联系人:史会计6、缴款截止日期:2016 年 8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评审细则中年份要求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
15、相一致8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合同章” 、“财务章” 、“业务章”等)的印章,否 则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 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投标无效。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1、制作标书,胶装成册,书面标书制作一份正本,六份副本,要求内容必须完整全面,包括投标函部分和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三部分,须密封递交。2、投标人须单独递交一份书面的资格审查申请书。3、投标单位须递交一份书面唱标一览表,并 递交一份电子标书。电子标书应拷贝在 U 盘上,
16、且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电子标书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格式为 DOC 或 EXCEL。电子标书与唱标一览表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附件三)3.6.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1、投标函、商务标及技术标,包括(1)至 (7)的内容;2、资格审查资料,包括(8)至(9)的内容;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 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招标人地址:泰安市青年路 117-3 号招标人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电力工程施工在 2016 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泰安市迎春西路 56 号四楼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