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3、救援应急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编号HKCT-AQ-03编写部门安全质量管理部版次E/0版生效日期2017.5.30救援应急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1 总则为规范和合理调配、使用好部门救援应急公务车,保证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2 车辆使用规定2.1公务车由部门统一负责调度管理,必须合理安排调度好车辆,以保证部门因日常工作需要的用车。2.2因公用车,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在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违者按公车私用进行处罚,如性质严重将报公司纪检处理。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日期、时间、用车原因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2.3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酒后人员驾驶,如有发现必将严肃处理,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驾驶者本人承担。2.4 车辆只能用于部门业务工作,不准用于办私事;公务车一般情况下不可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违者将严肃处理);若遇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安排。2.5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况,如发现损坏或其他不良情况,应及时反映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