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0 联系电话:0538-8433097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7-0761-00采购人: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公章) 日期:2017年6月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433097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2.1 总则 .52.2 谈判文件 .10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4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
2、件 .19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192.6 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02.7 纪律和监督 .302.8 质疑与投诉 .31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33.1 评审过程 .333.2 价格扣除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74.1 签订合同 .374.2 追加合同金额 .374.3 质量与验收 .374.4 合同主要条款 .38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425.1 交货期 .425.2 交货地点 .425.3 验收 .425.4 质量保证期 .425.5 售后服务 .42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36.1 项目说明
3、 .43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36.3 合格样品标准 .4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7.1 报价部分 .467.2 商务部分 .517.3 技术部分 .70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433097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的委托,对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项目编号:SDTASJ2017-0761-002、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
4、能控制系统工程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是电源进线柜1台,冷 冻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塔见机馈电柜1台,系 统能效控制总柜1台,管理端能效控制管理系统1套,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流量 传 感器、温/ 湿度变送器等仪表元件,流量计电动阀,控制线缆及管线若干。供货安装期为10日历日。4、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7.479843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 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7、谈判文件的获取7
5、.1时间:自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7.4方式:来人获取。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4330978.1递交时间:20
6、17年7月13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8.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采购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地址: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电话/传真:0538-5368266联系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经理:陈锋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E-mail:电话/传真:0538-8433097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11、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
7、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433097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行谈判,供 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 判小组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本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
8、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4 标段名称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5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是电源进线柜1台,冷冻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塔见机馈电柜1台,系统能效控制总柜1台,管理端能效控制管理系统1套,温度变送器、 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温/湿度变送器等仪表元件,流量计电动阀,控制线缆及管线若干。6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7.479843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
9、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7 供应商资格要求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7.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2017年3月-2017 年5月)5、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2016年度)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43309
10、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供应商认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注: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2017年3月-2017年5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投标人若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一个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
11、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投 标 供应商必须 自行踏勘现场,否 则后果自负。10 提出谈判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7月7日16时30分前。11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7 时00分。12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
12、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岱岳支行6、账号:1604 0401 0902 0122 814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843059715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总价包死,不做调整。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 许。项目名称:泰
13、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43309717 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19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20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2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7月13日13时30分起至
14、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4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谈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5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6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专家2人。28 评审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9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30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1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
15、定成交供应商32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两年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33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0
16、538-8433097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提交 谈判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4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 质保期 两年38 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与现场设备兼容并保证调试运行成功,达到甲方使用设计要求,投 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否则后果自负。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2.1.2.2供应商:是
17、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 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1.3 谈判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2.1.3
18、.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8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供应商相关要求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433097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
19、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20、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谈判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4.6谈判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最新发 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1.4.7谈判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2.1.4.8除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1.4.9供应商
21、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10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 保密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433097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
22、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谈判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 人原因外,供 应商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
23、任和费用负责。2.1.8 答疑2.1.8.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 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 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谈判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 负。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 数。2.1.10 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