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目的贯彻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能够安全、平稳的运行及使用;加强压力管道的科学管理,保证文明、安全生产,实现公司节能降耗;使我公司的大型机组及特殊设备能够良好、平稳的运转和得到及时的维护与保养,特制定本规定。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分工2.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管理的分工,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和日常管理、操作与维护、检验、修理和改造、检验和修理的安全要点及安全附件等标准。适用于炼油企业化工装置中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包括液体的静压力),容积大于或等于0.025m3,盛装介质为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的固定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气瓶、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容器。2.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分工2.2.1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是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压力容器重大安全技术的决策,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制度、规程和标准。2.2.2全公司压力容器分两级管理,一级由各部门设备主任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