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疆广汇天然气事业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事业部所属公司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公司、部门。第二条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事业部消防工作由事业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按照消防法规定,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强化义务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第四条 任何部门、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员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五条 各部门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第六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第二章 灭火预防第七条 事业部所属公司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