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资质、资格许可第三章 技术服务行为规范第四章 日常监督管理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取得和执业活动,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社会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维保机构”)。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人员,是指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资格和能力,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