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2017年度工业用地补充更新调查服务公开招标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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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共 34 页泰州市姜堰区 2017年度工业用地补充更新调查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编号:JYZC- 2017168 )采 购 人 :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姜堰分局 集中采购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11 月第 2 页,共 34 页目 录一一一 招标公告一一一 采购需求一一一 投标人须知一一一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一一 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 3 页,共 34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姜堰分局委托,就姜堰区2017年度工业用地补充更新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一、项目编号:JYZC- 20

2、17168 。二、项目名称: 姜堰区 2017年度工业用地补充更新调查服务 。三、采购预算价: 21 万元。四、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3、配有较强的专业服务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

4、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投标保证金:第 4 页,共 34 页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仟元 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3212843901201000103884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如供应商系姜堰区诚信保证金供应商,则按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管理暂

5、行办法执行。九、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于 2017年 11月 13日下午 5时 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仅限传真)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号码:0523-88810369。本中心有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本中心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 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7年 11 月 23日上午 9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

6、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 年 11月 23日上午 9:00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采购机构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523-88817880,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 88号),邮政编码:225500。2、采购人: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姜堰分局,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 88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23-88089621,邮政编码: 225500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 11月 02日第 5 页,共 34 页附:投标确认函

7、格式如下:JYZC- 项目投标确认函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 JYZC- 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 标段的投标。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备注: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第 6 页,共 34

8、页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工作任务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定期开展全省工业用地年度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 2017331 号)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业用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工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全面调查工业企业产业类型、投入产出、能耗排放等情况,掌握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与开发潜力,更新完善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汇总 分析生产力空间布局,动态监测评价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对资源要素有效纠正错配、主动促进适配、积极提升优配的调控作用,提供全面、翔实 的基础数据和客观、

9、及时的决策支撑。(二)工作内容2017 年度工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包括工业用地调查成果补充完善、工业用地调查成果更新两个部分。1.工业用地调查成果补充完善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修订版)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业用地调查成果基础上,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调查时点,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不动产抵押情况。针对设定抵押权的地块,调查抵押权利人、抵押面积、抵押期限、抵押金 额等信息。(2)企业能耗及排放情况。补充用电量、用水量、燃气用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3)开发区核准范围内工业企业用地补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产值、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等调查内容

10、。2.工业用地调查成果更新第 7 页,共 34 页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修订版)要求,以 2016 年12 月 31 日为更新调查时点,对 2015 年度工业用地调查成果进行更新,具体包括:(1)根据 2016 年土地审批、登记等情况,补充 2016 年度新增工业企业用地信息,更新原有工业企业用地信息。(2)根据 2016 年企业注册和变更登记情况,补充 2016 年度新增工业企业信息,更新原有工业企业的名称、地址、行业、是否属于规模以上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税费、用工等信息。(三)成果要求1.数据库成果姜堰区 2016 年度工业企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2.表格

11、成果姜堰区 2016 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情况统计表姜堰区 2016 年度分乡镇(街道)工业企业用地情况统计表姜堰区 2016 年度分行业工业企业用地情况统计表3.图件成果姜堰区 2016 年度工业企业用地影像图姜堰区 2016 年度调查区工业企业用地影像图姜堰区 2016 年度工业企业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姜堰区 2016 年度规上企业分布图、分行业地均产出分布图、分乡镇(街道)地均产出分布图等专题图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其他专题图件4.文字成果姜堰区 2016 年度工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报告姜堰区 2016 年度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技术报告以上成果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修订版)

12、。二、付款方式第 8 页,共 34 页本次采购资金由采购人自行支付,付款方式为按要求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工作并按要求通过抽查合格后支付项目总经费的 60%,数据上 报市局建库并通过验收再付 2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 金,在验收通过后 2 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 9 页,共 34 页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姜堰区 2017年度工业用地补充更新调查服务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交纳。5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

13、。6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 采购预算价: 21 万元。8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上发布答疑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

14、标人应于 2017年 11月 23日上午 9:00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为无效投标文件。11 开标时间:2017 年 11月 23日上午 9:00时。开标时间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二 室。12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13 中标结果公告: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于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14 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异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 10 页,共 34 页15 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本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交纳,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17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后 60天。18 解释: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第二章、第四章内容除外)由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编制,未经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采购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1、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 “货物”系指投标人

16、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5、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6、 “履约保证金”系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7、 “主管预算单位”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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