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收 入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目录 u一、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对 比 u二、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u三、销售商品收入 u四、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u五、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u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一、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对比: (一)收入范围的变化 原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指企业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 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 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新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 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 入。” 从收入的定义上看,新准则对于收入的范围 有所增大。(二)收入确认条件的变化 原准则第五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 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l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货方; l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 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 l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l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准则第四条规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