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矿灯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矿灯的使用管理,提高矿灯的完好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职责界定(一)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1.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卫生清扫工作。2.负责新灯的发放,矿灯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3.负责矿灯编号,建立矿灯使用管理台帐。4.负责矿灯更新计划、领用以及报废的管理工作。(二)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科1.负责管理矿灯人员的监管以及日常的管理。2.保管各种合格证件(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三)综合项目部机运组1.负责矿灯完好的检查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矿灯完好率的统计。2.负责监督矿灯的维修、保养,对矿灯修理质量严格进行考核。(四)使用单位(包括井上下所有使用矿灯的单位)1.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有专人、专灯、专架,严禁借给他人使用。2.凡在井下工作的人员及经常下井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都配发专用矿灯,并固定充电架;临时下井工作和外来人员由矿调度室出据证明,交矿灯房领取机动矿灯。3.严禁发放的矿灯作其它用途。二、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