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G/O把握实际 科学前行 对无偿献血发展现状的一点认识与思考p无偿献血发展基本现状目标明确成效显著问题凸显p1948年国际红十字会以正式文件向会员国提出要求:医疗用血要实现无偿献血和免费用血。p1975年 WHO通过决议,敦促成员国加速自愿献血的发展。p1997年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 血液安全和艾滋病 提出三条建议,其中第二条 “必须存在一个政策来杜绝所有付酬的职业献血者,同时鼓励自愿献血者(无偿的)定期来献血。p2006年 WHO年度调查 :150个国家 (覆盖世界总人口84%)中 54个国家达到了世卫组织提出的目标,即100%的血液供应取之自愿无偿献血。如经济发达的美国、日本、加拿大
2、、德国、澳大利亚;经济欠发达的阿尔及利亚、坦桑尼亚、尼泊尔、缅甸等。 美国大约每年有 6的人献血,其中 95以上为成分输血。 澳大利亚为大洋洲最大的国家,每年捐血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 8.3%。 更多国家血液供应依赖有偿供给的程度进一步降低。 香港 1952年开始推动无偿献血,当时囿于旧的传统观念,只有两位华人献血。几十年过去了, 620万人的香港,由最初的每年只有 1000多人献血到现在的每年有 18万人献血,无偿献血已成为许多港人的自觉行动,其华人的比例由过去的 3猛增至97,基本满足了香港的免费用血。 台湾 1974开始无偿献血,当时无偿血占 5%, 3749人;成分献血 0。 1994年
3、 130万人献血,医疗用血全部来自无偿捐血。2007年全岛血液采集总量 598吨,定期献血比例 7585%,国民捐血比例占总人口 7.9%,超过 5%的国际公认门槛。 澳门 1988年建立伊始即开展自愿无偿献血,结束了澳门两家医院自采自供和进口血的历史。最高行政长官亲自为最后一次捐血的老年捐血者颁发 “荣休捐血者奖 ”。我国(大陆地区)献血工作发展过程 1978年以前 临床用血主要依靠个体职业卖血 1978年 建立公民义务献血制度 1984年 倡导公民无偿献血 1998年 10月 1日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以 法律形式确定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p“十一五 ”期间血液管理工作的奋斗目标 临床用血 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到95%。江苏省血液中心江苏省血液中心2007年始 全省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者捐献 2008年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 ”卫生部陈竺部长: 我国无偿献血比例从 1998年 5%上升到 98%。 2005年世卫组织官员表示中国无偿献血取得的进展举世共睹! 广东深圳 1998年开展无偿献血仅 5人, 2004年全部实现自愿、无偿(成分),已成为一种风尚、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