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取技术安全检测证明操作要点1、 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技术安全检测的相关规定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办法中第五章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对于从事第三方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机构,应于2011年9月1日前向人民银行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第二章第十一条(八)并要求申请材料中应提供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是指据以表明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等文件资料,应包括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应当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能力的要求。2、技术安全检测认证主要标准及法规表1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系统技术安全检测相关技术标准与政策法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系统技术安全检测的目标是在系统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