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洮南市农业综合发展项目科技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监 理 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 HC-JLZB-2018-375招 标 人:洮南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一八年四月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五章 监理服务取费报价.35第六章 图纸.3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8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 洮南市农业综合发展项目科技示范项目工
2、程监理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洮南市农业综合发展项目科技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服务;2.2 项目编号:HC-JLZB-2018-375;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314-0110号;2.4 招标范围:科技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服务;2.5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电力措施安装监理 13.2558万元;第二标段:土地平整、库房、晒场监理:11.5960万元;第三标段:田间道路监理:33.1764万元;第四标段:水泵和喷灌设备监理:18.4158万元;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已落
3、实;2.7 工程建设地点为:洮南市车力乡;2.8 施工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2.10 项目预算:76.444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合格投标人资质: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第二、三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2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 年-2016 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 2014年 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 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年(2015 年-2017 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具有近一年(2017 年 1月-2017 年12月)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3.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 2018年 3月 23日至 2018年 3月 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00,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合同文件加盖合同专用章,财务文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到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 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 元,售出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 2018年 4月17日上午 10: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 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其他内容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
7、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 2018年 4月 17日上午 10:00分在吉林省洮南3市兴安北街 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七、公告媒体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洮南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8、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436-6226097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 160号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18204319779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 称:洮南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18204319779 1.1.4 项目名称 洮南市农业综合发展项目科技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服务1.1.5 建设地点 洮南市车力乡l.2.1 资金来源 政
9、府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1.3.1 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 见“招标公告”1.3.2 监理服务期 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第二、三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第四标段投标
10、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3、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
11、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5天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 对商务、技术条款不允许有不利于招标人的偏离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以内5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
12、递交,证明文件原件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业绩证明3.2.2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 13.2558万元;第二标段:11.5960万元;第三标段:33.1764万元;第四标段:18.4158万元;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 0.26万元,第二标段 0.23万元,第三标段 0.66万元,第四标段 0.36万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 2天提交,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中转出)递交时间:2018 年 4月 15日 12:00 前划拨到招标代理
13、机构指定的账号上。递交后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财务确认保证金是否到帐,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 通过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一次性递交,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采用电汇,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采用转账支票,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红旗街支行账号:4200221509200048562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2015-2017年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5-2017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14、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u盘一份)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2 封套上写明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2018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
15、点开标时间:2018年4月17日10: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5.2 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6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监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宣布评标原则 (7)开标结束。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 5人组成,专家
16、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三名预中标候选人。l0.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5%。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吉建招【2016】17号文件执行收取。10.3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
17、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
18、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承包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9、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20、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1.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
21、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8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工程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技术条件不允许有不利于招标人的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监理服务取费;(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3902(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
22、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