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四章 药品和药品的监督管理 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三、案例四案例一:市9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受处罚【案情简介】2008年1月14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9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分别做出责令立即改正,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述药店存在违反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不凭医师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头孢拉定胶囊、醋酸地塞米松片等处方药的行为。我国实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需要。2005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加大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进力度。市情况看,多数药店能够自觉遵守这一制度,做到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但确有部分药店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问题,也存在屡查屡犯的现象,尤其是受利益驱动违规销售口服处方药现象较为突出。市药监部门此次对这9家药店实行处罚,是在2007年11月5日对该市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和药店片组长进行专题约谈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