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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更正重印件四政发2017 25 号四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荣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荣乡人民政府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四荣乡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22 日印 2 四荣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 20178 号,以下 简称动态 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

2、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7 34 号)文件相关要求, 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 领导机构成立四荣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 小 组 成 员名单如下:组 长:贾翠琴 乡党委书记韦 锋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梁 耘 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副 组长:龚 治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周有海 乡党委副书记、驻四荣扶贫工作分队长、驻江潭村第一书记成 员:梁 建 威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杨 秋 乡 党 委 纪 委 书 记杨 丽 妮 乡 党 委 组 织 委 员石 高 云 乡 党 委 宣 传 、统 战 委 员李 代 崧 乡 党 委 委 员 、武 装

3、 部 长 3 潘 志 兵 乡 人 大 副 主 席张 安 荣 副 乡 长吴 婷 副 乡 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乡扶贫站,办公室主任由龙技明同志担任,办公电话:5121815。二、工作机构(一)组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队,工作队员市、县、乡下派的“ 美 丽广西 ”乡村建 设(扶贫)工作队成 员组成。(二)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工作组。1.督导一组,负责督查指导九溪村组长:张安荣副组长:吴杰成员:沈艳华、杨晓英2.督导二组,负责督查指导江潭村组长:龚治副组长:周有海成员:唐仲春、杨文确、潘绍林、蒋建玲3.督导三组,负责督查指导保合村组长

4、:韦 锋副组长:韦凤羽成员:王孟萍、叶祥茂4.督导四组,负责督查指导四合村 4 组长:杨丽妮副组长: 黄家凤成员:莫佩行 、潘冠军5.督导五组,负责督查指导三江村组长: 梁耘副组长:田宗谷成员:何锦花、龙绍宁、杨振华6.督导六组,负责督查指导永安村组长:潘志兵副组长:吴倩 成员:韦正德、廖猛、贾勤7、督导七组:负责督查指导永靖村组长:李代崧副组长:梁德春成员:石海燕、龙技明、卢显宁8、督导八组:负责督查指导东田村组长:梁建威副组长:吴挺成员:刘晓幸、吴易明9、督导九组:负责督查指导荣地村组长:吴婷副组长:骆心随成员:韦锦思、石永琼、邓友成 5 10 、督导十组:负责督查指导荣塘村组长:石高云副

5、组长: 苏敏成员:吴子良、李燕三、工作任务(一) “应纳尽纳”贫困户。在我乡 2015 年底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 标准(主要是“ 两不愁三保障” ),将 建档立卡外未达到 标准的农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 纳、应扶尽扶” 。(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对纳入整屯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 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 ),将建档立卡外未达到 标准的 搬迁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认定返贫退出户。对全乡 2014 年及 2015 年共 174户 671 人退出人

6、口进行返贫筛查,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 ”标准(主要是 “两不愁三保障” ),将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未达到标准的退出户,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实现退出户动态调整。(四)剔除错评贫困户。针对 2014 年底全乡 249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对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全区 2015 年精准识别启动时间)前已有“ 八个一票否决” 情形的建档立卡户,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 八有一超” 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 ”),已达到 标准的严格按 规定予以剔除,未达到 6 标准且家庭确实困难的,按规定程序予以保留。既要杜绝出现“富人

7、戴穷 帽” 现象,又要避免 错误剔除。四、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凡符合扶贫标准的农户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并及时予以帮扶,凡识别不准的建档立卡户均予以剔除,凡脱贫不稳的退出户均予以返贫,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二)突出重点。对于新识别贫困户,要重点关注非贫困村、深度贫困地区、整屯易地扶贫搬迁自然村屯等区域,重点瞄准 2015 年底精准识别时的困难“临界户 ”,精准识别后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陷入贫困的农户,居住于非贫困村、精准识别时未提出书面申请且家庭确实困难的农户,防止遗漏。(三)严把关口。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参考 2015年精准识别贫困户划

8、定建档立卡分数线的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划定各县(区)此次动态调整分数线。原则上,识别分数在 70 分以上的农户以及现任村“两委” 干部不得 纳入“应纳尽纳”贫困户,但未达到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 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 ),且家庭确 实困难的,须经 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建档立卡。(四)不得设置贫困人口调整规模。不限定各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规模,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机遇,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好“ 应纳尽纳” 贫困户 、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认定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等四项工作,严禁划定贫困人口规模“ 红线 ”,严禁人 为设置调整规模。 贫困人口动态调

9、整期间, 7 我县 2016 年已脱贫摘帽的 16 个贫困村脱贫状态不受此影响,即各乡镇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退出户等,不影响自治区对 2016 年脱贫摘帽的 16 个贫困村脱贫状态的认定。五、工作程序按照动态管理办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 201528 号)确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执行。(一)“应纳 尽纳” 贫困 户、整屯搬迁应纳 尽纳按照农户申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除外)、入户调查评分、财产检索、两评议一公示、核实汇总分数、审核确定贫困户、贫困户建档立卡程序进行识别。(二)返贫贫困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程序进行认定。(三)剔除错评贫困户按照

10、核实信息、入户告知、村级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程序进行剔除。六、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在落实好桂扶领发2017 8 号文件的基 础上,按照桂扶领办发 201734 号文件精神, 2017 年 7 月 28 日前,完成全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再动员、再部署工作。各村工作组要结合本村实际,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前制定本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并召开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并完成各村民小组(自然屯)的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二)调查识别和信息采集 8 1.调查识别。按照规定程序对拟“应纳尽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和返贫退出户进行识别,对拟剔除错评贫困户进行核

11、实。2017 年 8 月 4 日前各村工作组将以下四个方面情况材料报乡扶贫站:(1)“应纳 尽 纳” 贫困 户入户评分家庭成 员信息统计表(附件9)及一分一档汇总表(附件 11);(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统计表(附件 10)及一分一档汇总表(附件 12);(3)退出户返贫名单(附件 13)及统计汇总表(附件 15);(4)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剔除名单(附件 14)及统计汇总表(附件 15)。2.分析情况和财产检索(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应纳尽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等四个方面情况材料进行分析。(2

12、)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应纳尽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开展县级财产检索。2017 年 8月 8 日前将县级财产检索结果反馈各乡镇,各乡镇于 2017 年 8月 15 日前完成县、乡两级财产检索结果的核查工作,并将财产检索核实情况材料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3.确定调整规模和划定分数线。2017 年 8 月 20 日前,汇总审定乡镇贫困人口调整规模和“应纳尽 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 9 (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各乡镇上报的“应纳尽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有关情况,统筹确定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规模。(2)市扶贫

13、开发领导小组划定各县(区)“应纳尽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乡镇反馈划定的分数线及确定的“应纳尽纳” 贫 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规模等情况。4.审核确定贫困户何做好信息采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市级划定的分数线,组织辖区乡镇确认、公示“应纳尽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后,收集、审定、公告辖区乡镇公示无异议的“ 应纳尽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名单。2017 年 8 月 29 日前组织人员完成“应纳 尽纳” 贫 困户、整屯搬迁应纳 尽纳贫困户和返贫退出户信息采集,同时上报乡镇

14、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附件 7)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信息采集和录入各村工作组按照县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 2017 年 9 月 5日前,完成“ 应纳尽 纳” 贫困户、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贫困户信息采集,交扶贫站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将返贫退出户信息 在全 国 扶 贫 开 发 信 息 系 统 做 返 贫 标 识 ,并 对 错 评 贫 困 户 予 以 剔 除。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组长负责制,以各联系村领导为组长,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为副组长,联系村干部及村两 10 委干部为成员。各村要高度重视,精细组织,实事求是,把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做细做实,高质高效完成

15、工作任务;要认清这次动态调整不是再次全面识别,而是查漏补缺和纠错;要统筹研究解决退出户与贫困户之间、 “临界户”与贫困户之间的问题,并做好社会舆论引导,争取群众支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不留后遗症。(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此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认真抓好工作动员和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业务扎实的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和动员部署,为开展工作动员、人员培训、信 息 采 集 录 入 等 方 面 提 供 充 足 的 工 作 经 费 和 必 要的 工 作 条 件 保 障 。(三)规范操作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简化,不得合并步骤,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农户个人身份信息。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要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四)按时报送进度。各工作组要全面掌握各阶段工作的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于 7 月 25 日、8 月 2 日、8 月 12 日、8月 22 日、9 月 2 日向县扶贫站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发电子版到邮箱: )(五)严格督查核查。乡督导组将对各村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部署、调查识别和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相关材料归档等进行经常性督查,各村务必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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