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惠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开区龙泉安置点(设计)设设 计计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人:惠水县移民后续扶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2017 年 11 月 2 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 基本情况 ( )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 )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第六章 废标条款( )第七章 评标标准( )第八章 合同条款( )第九章 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技术说明(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3 惠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开区龙泉安置点(设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惠水县易
2、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开区龙泉安置点(设计)(项目名称)由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发改基字【2017】1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惠水县移民后续扶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惠水县濛江街道龙泉村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62476.38 平方米3.项目投资:概算约 16276.32 万元4.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定
3、工期(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黔南公易建(2017) 惠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开区龙泉安置点项目(设计)立项批复全部内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园林景观绿化及道路施工图) 60 约 100 万元三、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其他条件:无四、投标报名1.投标报名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每日 00:00 至 23:59, (不少于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2.投标地点:登录
4、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投标报名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00 至 23:59。 4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 9:3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都匀市农机校内)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5、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发布。八、其他(注:可填写内容)如有修改,以书面通知为准。九、联系方式招标人: 惠水县移民后续扶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 构: 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惠水县涟江街道建设西路 27 号 地址: 凯里市北京东路 46 号邮编: 邮编: 556000联系人: 刘惠权 联系人: 黄良电话: 18375180001 电话: 13308549859 5 序言:惠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开区龙泉安置点(设计) (项目名称)已经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部门名称)立项批准,并按中华
6、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 、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市20086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惠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了招标备案。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基础上择优选择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一章 基本情况1.招标人1.1 名称:惠水县移民后续扶持发展有限公司1.2 地址: 惠水县涟江街道建设西路 27 号1.3 联系人: 刘惠权1.4 联系电话: 183751800012.招标代理机构2.1 名称: 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2 资格证书编号:2.3 入黔备案登记号
7、(省外招标代理机构): 2.4 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 46 号2.5 联系人: 黄良2.6 联系电话: 133085498593.招标工程项目情况3.1.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惠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开区龙泉安置点(设计)3.2.建设地点:惠水县濛江街道龙泉村 3.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62476.38 平方米3.4.项目投资:概算约 16276.32 万元3.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县自筹 6 第二章 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4.招标方式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6.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招标范围7.1 立项批复全部内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7.2 本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施工图
8、设计。8.质量标准和设计周期8.1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8.2 设计周期:60 天(日历天) 。9踏勘现场9.1 投标人自行踏勘。10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11.1 招标文件的澄清11.1.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预备会上(如召开)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6 天(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
9、真、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 2 天(日历 7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该澄清。11.1.2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 天(日历天)前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1.1.3 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1.2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2 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11.2.2 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1.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12
11、. 计价依据和评标办法1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编制设计收费上限值,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决定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设计收费上限值。招标人编制设计收费上限值(采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的通知 (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 。本项目设计取费上限控制价:(1) 、房屋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费为:20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基础上下浮率:0%。高于此拦标价或上浮均按废标处理。(2) 、园林景观绿化及道路上限控制价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的通知 (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
12、)下浮率固定值为 50%,低于该下浮率按废标处理。12.2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13.分包13.1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14.联合体14.1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三章 投标人15.投标人资格1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15.2 投标人首席注册建筑师资格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15.3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被省级或招标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15.4 财务状况(要求):附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16投标有效期60 天(日历天) 。 9 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万 元(人民币)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农机校)户 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账 号:9558832405000075575
14、递交时间: 2017 年 12 月 3 日 17 时 00 分前。注:投标保证金交纳栏请增加“ 一、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需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唯一凭证。凡未能出具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
15、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 10 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5 日内退还。 ”17. 履约担保和设计费支付担保17.1 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担保。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履约担保额度按中标价的 %计算。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
16、担保采用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支票或汇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予以退还。18投标费用承担18.1 投标人自已应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 投标文件应采用本招标文件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组成。20.1 资格标组成(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财务证明(如要求):附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7)投标承诺函;(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不要求) ;(9)其他材料附件 1: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扫描件) ;20.2 技术标组成20.2.1 纸质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2)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20.2.2 彩色效果图(展示板) (如要求):不要求20.2.3 模型(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