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化学院本科毕业创作成绩评定表(一)指导教师评分用表毕业创作题目:姓名 学号院别 专业评价项目 评 价 指 标 分值 评分学习态度与工作量学习态度认真,自觉遵守纪律;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量饱满,按期圆满完成规定的任务。 10应用文献 能独立查阅文献和从事其他形式调研;具有收集、整理各种信息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查阅文献有一定广泛性。 20构图与实际能力独立开展创作工作;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法分析解决相关理论和实际问题;构图合理恰当,形体准确可靠;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20创作说明书 撰写质量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结论正确,技术用语准确;行文流畅,
2、语句通畅;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图表完备、整洁,符号统一,编号齐全。 20创作效果 结构合理,工艺可行,色彩和谐;主题突出;技法运用恰当,图面质量及工作量符合要求。 20创作水平与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与创作主题相关的理论或实际问题有较深刻的认识,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 10总分: 指导教师评定意见:指导教师签名:年 月 日填写说明:指导老师评定意见撰写要求 1、对学生毕业创作工作表现介绍(学习态度、工作作风、工作量等方面的情况) ;2、对毕业创作本身质量的评价(应用文献、创作水平与实际能力、论文撰写质量、学术水平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3、对论文是否提交评审的判定(如同意提交评审等)怀化
3、学院本科毕业创作成绩评定表(二)评阅教师评分用表毕业创作题目:姓名 学号院别 专业评价项目 评 价 指 标 分值 评分选题质量 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社会、自身或实际紧密结合;难度适中。 10应用文献 能独立查阅文献和从事其他形式调研;具有收集、整理各种信息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查阅文献有一定广泛性。 20构图与实际能力独立开展创作工作;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法分析解决相关理论和实际问题;构图合理恰当,形体准确可靠;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20创作说明书撰写质量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结论正确,技术用语准确;行文流畅,语句通畅;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图表完备、整洁,符号统一,
4、编号齐全。 20创作效果 结构合理,工艺可行,色彩和谐;主题突出;技法运用恰当,图面质量及工作量符合要求。 20创作水平与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与创作主题相关的理论或实际问题有较深刻的认识,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 10总分: 评阅意见:评阅教师签名:年 月 日填写说明:评阅老师评定意见撰写要求 1、对毕业创作本身质量的评价(选题质量、应用文献、创作水平与实际能力、论文撰写质量、学术水平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2、对毕业创作是否提交答辩的判定(如可以答辩、同意提交答辩等内容) 。怀化学院本科毕业创作成绩评定表(三)答辩小组老师评分用表一、毕业创作答辩记录创作题目作者姓名 所属学院(中心、
5、部) 、专业、年级学院(中心、部) 专业 年级指导教师姓名、职称答 辩 会 纪 要时间 地点姓 名 职务(职称) 姓 名 职务(职称)答辩小组成员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记录:会议主持人: 记 录 人: 年 月 日二、毕业创作答辩小组成绩评定评价项目 评 价 指 标 分值 评分选题质量 题 材 符 合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 与 社 会 、 自 身 或 实 际 紧 密 结 合 ; 难度 适 中 。 10构图与实际能力独立开展创作工作;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法分析解决相关理论和实际问题;构图合理恰当,形体准确可靠;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20创作说
6、明书撰写质量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结论正确,技术用语准确;行文流畅,语句通畅;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图表完备、整洁,符号统一,编号齐全。20创作效果 结构合理,工艺可行,色彩和谐;主题突出;技法运用恰当,图面质量及工作量符合要求。 20创作水平与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与创作主题相关的理论或实际问题有较深刻的认识,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 10答辩能简明扼要阐述创作思想和内容,思路清晰,语言表达准确、顺畅,分析归纳科学、合理,结论严谨;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逻辑性强,能抓住要点,对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有深度;仪态端庄,自然得体。20总分: 答辩小组意见评语:答辩负责人:年 月 日学院(中心、部)学位委员会意见评语:最终评定成绩:最终评定等级:负责人(签名): 学院(中心、部) (公章)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答辩小组评语撰写要求(1)对毕业创作本身质量的评价(选题质量、应用文献、创作水平与实际能力、论文撰写质量、学术水平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2)对学生在答辩中表现的评价(如答辩中能较好地回答问题;答辩中认真回答了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态度积极等) ;(3)对答辩成绩的判定。2、毕业创作最终评定成绩由学院(中心、部)学位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定成绩(30) ,评阅教师评定成绩(30%)和答辩成绩(40)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