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香泉学区追究工作失职制度为了加强学区、学校以及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工作事业性和责任感,及时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各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以及我学区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坚持分层管理、逐级负责制度。学区校长的工作向区教体局、镇党委、镇政府负责。学区人员的工作和学校校长的工作向学区校长负责。各学校校长要向学区包片联系人负责,还要对向学区校长负责。学校校委会成员、各职能机构成员要向校长负责。教师的各项工作向校长负责。教师的各项工作首先要向学校职能机构负责,又要向学校分管领导、校委会负责。学区人员、学校校长、学校各职能机构负责人都有对教师教育、培养和管理的职责。第二条 失职行为的界定。失职行为的范围为教育教学的常规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学区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学(区)校各层次管理工作和学校的重大项目工作。失职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不符合要求、标准的作为行为、无意违反规定的作为行为、故意不作为行为、故意违反规定的作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