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2、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规章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