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7 页石 丰 路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筑 产 业 化项 目 施 工 总 承 包招招 标标 公公 告告招 标 单 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6 年 10 月第 2 页 共 27 页石丰路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穗发改2013344 号、穗规建证20141199 号和穗规建证20141479 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现对石丰路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化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石丰路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一:石
2、丰路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二:石丰路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二)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8336829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15918560487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28866213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丰路地段。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6418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88815.7 平方米。包括 11 栋 28-33 层的住宅楼及裙楼、连廊和首层架空层等,带 2 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
3、公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等,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该项目投资估算 15888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113890 万元。项目建筑产业化概况:该项目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化及 BIM 技术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建筑产业化的内容为飘窗、空调板、楼梯及内阁墙等构件,除剪力墙及预制飘窗外,外墙采取现浇混凝土,涂料饰面。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两个标段1.标段一:建设用地 BY-BYH-10 地块范围内的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59989.5 平方米,主要包括 28 层住宅 C1 栋及公建配套 G5 栋;33 层住宅 A7、A8 栋及公建配套
4、 G4 栋;30 层住宅 B2 栋;33 层住宅 A5、A6 栋及公建配套 G3、G6 栋;地下室 2 层及连廊等工程。最高层数 33 层,最高高度 96.1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84735.8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9 米。2.标段二:建设用地 BY-BYH-09 地块范围内的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28826.2 平方米,主要包括 32 层住宅 A1、A2 栋及公建配套 G1 栋;31 层住宅 A3、A4 栋;第 3 页 共 27 页31 层住宅 B1 栋及公建配套 G2 栋;地下室 2 层。最高层数 32 层,建筑物最高高度94.9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74295.4 平方米,最大单
5、跨跨度 8.7 米。(二)招标内容1.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测量、建筑主体工程(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 、人防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工程) 、电气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 、室内外给排水工程(不含永久用水工程) 、道路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电梯工程、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不含永久用电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含园建工程) 、交通设施及标识和划线、围墙、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楼宇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信报箱
6、的申报和制作安装工作等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任务及本项目的白蚁防治服务(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3.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夜间施工许可、施工噪声排污许可、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防雷报建、排水设施接驳许可等手续,除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负责组织本标段范围内的
7、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工程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广州市档案馆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5.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本标段范围内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永久用电工程、永久用水工程、燃气工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等工程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6.负责编制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的各项专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招标人审批;在第三方检测单位未确定前,根据业主需要编制本标段范围内第三方检测方案;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现场办公场所的
8、安保服务,配合招标人做好迎检、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建筑产业化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技论证、咨询工作;上述所有工作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建筑和管线的 BIM 建模工作,所提交的 BIM 建模成果应能反映施工图设计模型、检验构件、管线冲突碰撞情况,模拟施工过程和优化施工方案。上述所有工作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第 4 页 共 27 页8.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为准。(三)工作界面1.本项目标段一承包单位为该项目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协调工作,其他标段提供配合。2.施工总协调单位标段一负责招标人现场办公场所的保安及保洁等管
9、理工作,所需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合价包干的措施项目费中,由各标段按中标金额比例分摊。3.施工总协调单位标段一负责整个项目临时用水用电的申报手续。4.各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5.该项目永久用水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外水专业单位负责施工。给水工程工作界面划分以市政水表为界,市政水表(含水表)至市政水管(含市政管接驳口)由外水专业单位负责施工;市政水表(不含水表)至各标段范围内的给水工程由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施工。6.该项目永久用电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施工。外电接入工程工作界面划分如下:公变及专变电房的土建工作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
10、公变(住宅)系统的电表(不含电表)之后属于各自标段招标范围,电表之前(含电表)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施工;专变系统以低压柜出线端头为界,低压柜后(不含低压柜)属于各自标段招标范围,低压柜前(含低压柜)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施工。7.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所需的工程费和业主需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的费用按规定计算,并列入招标清单中,按实结算。8.由各标段承包单位根据施工需求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围墙改造及维护工作,临时围墙须满足现行相关规定要求;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所需给排水和临时设施等施工及拆除工作;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场地管线迁移施工工作;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四)招标控制价:标段一:4
11、77655200.67 元;标段二:392634762.44 元;注:1、投标申请人可以选择报名申请本项目的一个或两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将按招标控制价(指造价站备案后发布的最终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两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如标段一至标段二中任一个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上述情况不影响其它标段的中标结果。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12、其中标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第 5 页 共 27 页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投标申请人同时报名申请两个标段的,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2、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总价及综合单价,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及工程量清单,各标段投标价超过所属标段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涉及 BIM 建模及使用工作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招标控制价中。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
13、金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6 年 11 月 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9 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 年 11 月 10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注: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 5 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 20 日。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 6 名时,招标人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
14、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第 报名窗口。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标段一: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标段
15、二: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第 6 页 共 27 页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
16、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7、投标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
17、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
18、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库内相关上传件,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 。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注:本项目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准,作为资格审查文件、择优文件或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中,涉及评审企业业绩时,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交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企业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
19、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6 名且少于等于 19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第 7 页 共 27 页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9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9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 -房建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20、的企业 60 日诚信分排名为准。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6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注: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 号)规定执行。业主综合评价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省第十届人大常
21、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 020-83371191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 193 号 12 楼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招标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受理。受理电话:020-83191167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豪贤路 193 号 12 楼 1208 室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
22、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第 8 页 共 27 页2016 年 月 日附件一:石 丰 路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筑 产 业 化 项 目施 工 总 承 包资格审查文件( 标段)招 标 单 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第 9 页 共 27 页二 O 一六 年十月第 10 页 共 27 页重要提示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 ,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 、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效性审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查询操作。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