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学院 EDP海外访学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BIECC-ZB4863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 4月目 录第一章 采购邀请 .1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 .2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服务商 .22.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33. 响应文件构成 .34.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45. 报价 .46. 保证金 .47. 报价有效期 .58.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5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0.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611.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2. 组建竞 争性谈判小组 .713. 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714.
2、 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815. 比较与评价 .816确定成交服务商 .81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918成交通知书 .920履约保证 金 .921. 其它 .9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与格式 .11第四章 合同特殊条款 .17第五章 服务 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8第六章 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 .21附件 1 报价书(格式) .22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24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25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26附件 5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7附件 6 售后服务承诺书 .331第一章 采购邀请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 竞争性
3、谈判 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前来报价。1. 采购编号:BIECC-ZB48632. 采购名称和数量: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 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按包出售, 每包售价 500 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电子文档下载地址:,进入主页后在页面中点击“标书下载” ) 。若邮购,须加付 EMS 费 100 元人民币。本项目只接受书面推荐服务商现场购买登记。(书面推荐的服务商名单:北京世纪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德中汇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注:服务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出售记录,尤其须明确拟报价包号。本项目本次分 1 个包进行采
4、购,服务商必须按所报价包数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服务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报价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交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服务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报价。4.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 2018 年 0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04 月 18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 座 608 室。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04 月 19 日 下午 2:30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
5、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6.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楼 1004 会议室。7.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 采购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老师 、010-6449435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 座 6 层邮 编:100083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帐 号:102420000000025462项目联系人:王希 电 话:82376725 传 真:82370881 电
6、子邮件:3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服务商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是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从合格的服务商中评审出合适的服务商,进行采购工作。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服务商是合格的服务商: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
7、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本采购活动; 1.2.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2.5 必须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服务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1.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1.2.7 竞争性谈判小组书面推荐的服务商:北京世纪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德中汇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1.3
8、 服务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4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报价资格将被取消。1.4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服务商的责任: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5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1.6 本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执行,服务商应遵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采购管理规定。2.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2.1 服务商须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服务进行报价,但不
9、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2.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 响应文件构成3.1 服务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 1报价书(格式)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 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6售后服务承诺书3.2 除上述 3.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4 条的所有文件。 54.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4.1 服务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
10、的一部分。4.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它包括:4.2.1 服务主要条款和性能的详细说明。5. 报价5.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服务商的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5.2 服务商应在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5.3 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分项报价表)方式填写:5.3.2 全部服务结束所包含的费用。5.4 服务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5 每种服务只能提供一个报价和组
11、成方案, 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6. 保证金6.1 服务商应提供 分包控制金额的 1.5% 的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的收受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服务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服务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服务商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服务商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
12、目分包给他人的;(6)成交服务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3 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京津地区:支票、电汇、网银其它地区:汇票、电汇、网银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随附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6.5 成交服务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成交服务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7. 报价有效期7.1 报价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8.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 服务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一 份和副本 三 份, (另提供一
13、份电子版文件,可与副本一起封装)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2 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8.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规定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标准格式附后) ,并将其7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8.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8.5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服务商负责。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 报价时,服务商应将
14、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封装,并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9.2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服务商应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标明“保证金”字样,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若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 。9.3 所有文件在密封后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公告或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公告或邀请书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和“在 (截止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截止日期)3)在封装处加盖服务商公章。4)注明服务商名称和地址。10.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10.1 服务商在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
15、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0.2 服务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之后,服务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的澄清除外) 。811. 响应文件的递交11.1 服务商应当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11.2 参加报价的服务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 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12.1
16、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13. 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3.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3.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服务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成为报价人。13.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3.2 响应文件的澄清13.2.1 在评审期间,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2.2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3.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服务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报价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