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共石林县委机关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县委机关概况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 方案;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县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担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协调、提供服务等职能。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关于印发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接待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石发200213 号)精神,中共石林彝族自治 县委办公室工作职责确定如下: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为
2、县委领导科学决策、部署和指导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2.收集反馈信息,了解、掌握和综合、报送重要情况。3.协助县委领导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检查县委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批示事项及交办事项的办理和落实。4.承担县委部分文件的起草、校核,承办报送县委的请示;负2责公文处理、文印、传递和有关文电管理及文书档案工作。5.承担县委或县委领导文稿的起草、修改;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分析与综合。6.负责县委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安排、组织、服务及协调、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来宾的公务接待。7.负责县委值班工作以及县级处置群体性事件信息枢纽和调度中心的有关工作。8.负责本机关党的建设、纪
3、检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工青妇工作;组织学习政治和业务,搞好自身建设;做好人事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9.负责本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10.管理县委目督办、县信访局、县委机要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人财物及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对以上单位的工作进行联系、指导和协调。11.完成县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县委宣传部工作职责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
4、、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3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学习、宣传、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4.负责新闻舆论导向引导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县内新闻媒体、县外媒体的联系、协调,掌握研判舆情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积极正面舆论支持。5.指导、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记者到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策划组织大型外宣活动,负责制作全县外宣制品。6.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
5、、部署、协调、督促、检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交流与推广。7.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将文化产业培养成县域经济支柱产业。8.对县电视台、县外宣办、县文联等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9.承办县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县委统战部工作职责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上级统战部4门和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2.负责联系全县民主党派和无党
6、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为县委同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县委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决定。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落实问题,了解和反映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安排宗教界代表人士。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
7、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县人大党外代表和县政协党外委员配备工作。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开展对外、对台联络交友工作;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5团和工会组织建设;团结、帮助、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7.负责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
8、关系,提出政策建议。8.负责联系指导县工商联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指导我县各基层党委、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协调统一战线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全县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9.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县委政法委工作职责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2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3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
9、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6案要案的查处工作。5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6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8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
10、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五)县委党史研究室工作职责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党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党史研究部门安排的各类党史资料、文稿的撰写工作。3.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大事记的编写上报工作,按时完成石林县大事摘编的编印工作,全年共 4 期,不少于 8 万字。4.收集整理当年大事及相关图片、报刊、音像等资料,适时结集出版。75.开展地方党史各类资料的征集、搜集工作,组织地方党史书刊的纂写出版和发行。6.做好地方党史题材的各类作品的史实审定、各类重要纪念设施的规划、呈报
11、工作。7.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8.做好我县党史资料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六)县工商联工作职责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委托事项,承办全国、省、市工商联交办的工作。(七)县接待处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主,市及市级以上或(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
12、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石林检查、考察、视察、指导工作的公务接待任务;82.参与在石林县进行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活动的港澳台地区来宾、重要华侨、知名人士的接待工作;3.参与由石林县承办的各类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公务接待工作;4.负责对县级各部门、定点接待单位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5.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两办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县总工会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工会的指示;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2.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地方各级基层工会和产业工会工作。3.根据县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制订本会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13、,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和完善工会制度和民主制度。4.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参与决定本县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5.协助县委和县政府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6.依法调解劳动纠纷,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7.通过监督、指导和服务,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9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及其他群众性的技术协作、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组织劳动模范等先进的评比、推荐活动,做好劳动模范日常管理、服务工作。9.协助
14、各级党组织考察、管理工会干部,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巩固发展工会组织,发展壮大工会会员队伍,抓好队伍建设。10.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并代管退休职工工作。11.代表职工参政议政,指导并做好企事业单位推行民主管理、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五 权” ,建设好“职工之家”。12.负责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完成上解经费任务,保护工会财产安全和正常增值。13.开展工会组织及职工对外交流活动。14.承担工会社团法人及其证书的审查、登记、上报、建档任务。15.承办县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九)团县委工作职责1.履行共青团石林
15、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的职责,依据有关章程领导县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农村组织、社区组织、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2.参与制定石林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10构的建设等事物进行规划和管理。3.参与有关青少年事物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态,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实践活动。5.协助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少
16、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6.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按照团章和县团代会决议,创造性地领导和开展全县共青团工作,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7.树立典型,培养人才,积极宣传全县各条战线涌现的青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8.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提供服务,负责与其他地区的青少年团体、青年机构、青年组织及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9.参与制定有关石林县青年民族、宗教、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全力维护并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