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步行街及玉带河街景观改造工程(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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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石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Q-2016-154招 标 人 : 石 柱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办 公 室 ( 盖 章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重 庆 图 强 工 程 技 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二 一六年九月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发布公告的媒介 .47. 联系方式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1. 总则 .152. 招标文件 .173.投标文件 .184.

2、投标 .195. 开标 .206. 评标 .207. 合同授予 .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9. 纪律和监督 .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评标办法前附表 .271. 评标方法 .312. 评审标准 .313. 评标程序 .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5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4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0第六章 图纸 .53第 三 卷 .5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5第 四 卷 .5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一、投标函部分 .58二、商务部分 .58三、资格审查部分

3、.58四、信誉声明 .78五、其它资料 .791第 一 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石柱县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柱县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以渝农综发【2016】8 号、渝农综发【2016】103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石柱县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工程地点:枫木乡石鱼村、双塘村。2.3工程规模:主要内

4、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 0.39万亩,投资约 196.26万元2.4工期:150 日历天。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澄清、修改等资料所包含的所有内容。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9月 19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

5、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视为放弃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3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0月 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 5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6、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 10号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73332470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18号国宾城 11栋 13楼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3-63210711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 10号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23-733324701

7、.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18号国宾城 11栋 13楼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23-632107111.1.4 项目名称 石柱县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枫木乡石鱼村、双塘村1.2.1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澄清、修改等资料所包含的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

8、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2、信誉要求(1)2013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2)2013年至今没有拖欠劳

9、务费的记录;(3)2013年至今未被重庆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有关行政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3、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养老保险复印件。4、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1人 ,质检员不少于 1人,安全员不少于 1人,材料员不少于 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

10、少于 1人。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造价人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 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

11、效的入渝备案证、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可从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后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6单位鲜章)。说明:1、所有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除外),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2、上述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指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2016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中标后管理人员若与投标时不符,招

12、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6年 9月 23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匿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答疑以网上补遗形式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http:/)“交易信息”栏处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在投标

13、截止前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1.10.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6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由各投标人自行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下载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资料2.2.2 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 年 10月 13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

14、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3.2 投标报价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1、编制依据:本招标工程由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2、使用定额:执行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基201197 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5、渝水基200556 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渝水基20055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3、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3.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等,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将否决其投标。3.2各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前述第 1条要求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3.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

16、理。如出现漏项、增项或报价空白均视为未报价,按废标处理;某一子项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报价内,且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4、材料的采购、报价4.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经甲方和现场监理认质认价后,方可进场使用。4.2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但必须满足设计和招标人要求,其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 2016年第 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当地市场价及运输费计取,中标后不再调整。84.3工程按规定执行质保期、工伤保险等费用投标人自行测

17、算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按照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5 号)。5、人工费:5.1本项目的人工费预算单价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基201197 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重 庆 市 水 利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站 发 布 关 于 公 布 重 庆 市 水 利 工 程 2015年 第 二 期 人 工 费 价 格 信 息 的 通 知 ( 渝 水 造 价 20154 号 ) 。6、其他说明:6.1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承

18、包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单价和合价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6.2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投标函报价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将否决其投标。6.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包括施工场地)、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4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6.5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6.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 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及形式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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