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SS镇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SS镇政府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率,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车辆管理和使用第一条 SS镇政府机动车辆的统一管理工作由政府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一) 负责政府车辆的购置、调配、报废和更新工作。(二) 负责机动车辆的入户、年检、路费、保险、事故处理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以及油费的供给、发放、核对工作,并对各部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三) 负责车辆行驶证年审、换证工作,确保机动车辆证件齐全,符合交通法规上路行驶要求。(四) 为保证公务用车和应对突发事件,需设置专用值班车辆,分别是值班车辆必须每天停放在政府大院内,任何部门或个人因公务要借用必须经党政办领导同意。第二条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驾驶,以确保车辆使用合理、车辆维护保养正常有序。 第三条 SS镇政府机动车辆是公务用车,不得用作私人交通工具。第二章 车辆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