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共36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9464917 上传时间:2021-12-12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20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共36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共36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共36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共36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共36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第三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第四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