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经营核算分配办法(2016年修订稿)1. 目的为规范公司经营核算,强化目标管理,准确经营损益,在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经营核算分配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生产部门、分公司及独立核算部门。3. 术语与定义3.1年度生产经营考核目标:是公司在年初,根据海诚股份公司下达的经营利润指标以及公司运营的基本要求对各生产部门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3.2责任人为各生产部门正职,对经营目标责任书负责,并在年终考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时,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干部考核规定接受公司相应的奖励或罚则;3.3生产部门及独立核算单位包括:制浆造纸部(一部)、化工工程部(二部)、玻璃建材部(三部)、食品盐化部(四部)、建筑一部(五部)(含建筑设计创作室)、建筑二部(六部)、工程管理部(含造价处)(七部)、能源环保部(八部)、环境艺术工程部、方案策划中心、厦门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含内蒙分公司)、研发中心、BIM中心;3.4职能部门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