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三类维修开业条件1、通用条件11人员111业户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等均应经过有关培训,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112业户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业户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相关的行业法规及标准。11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等级。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相关的法规及标准。114从事专项维修关键岗位的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12组织管理121应具有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章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世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122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等。123生产厂房的面积、结构及设施应满足专项维修作业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要求。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地面应平整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