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