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征税收入的税务处理 不征税收入,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是企业所得税法的一大制度创新。从内容看,它具有突出的非营业性;从可税性原理看,应属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但企业会计人员不规范的税务处理时有发生。一、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应税政府补助的区别。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从县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应税所得或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的专项用途资金。免税收入,是指企业从交易中有偿取得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应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的收入。应税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取得按税法规定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补助收入。(一)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1.不征税收入是从政府无偿取得的收入,但在企业所得税上并不享受优惠。具体表现在按规定由不征税收入开支所形成的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