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业单位财政与非财政补助之账务处理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28号,简称“原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财政预算的管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简称“新制度”)。新制度引进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分配等科目,部分克服了旧制度对这方面内容会计核算的缺失、事业单位的收入与支出核算不明晰等缺陷。一、新制度带来的核算变化1 财政补助收支核算的变化。新制度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该科目下设置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共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科目下参照相关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而原制度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原科目是按“国家预算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