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团办公室车队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本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明确公司驾驶员的职责,发挥车辆管理、调度的领导作用,确保车辆的有效运行。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行集团的所有车辆驾驶员的管理。3、定义:车辆管理人:车队长(毛红辉)负责。4、管理内容:4.1 车辆的管理4.1.1车辆应有指定驾驶员驾驶(除固定车辆外),每周必须实施定期检查及例行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4.1.2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赔偿。4.1.3 车辆的保险由集团办负责,其相关资料由集团办保管. 4.1.4 车辆出车前应例行检查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立即加补、调整或修理,使用完毕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4.1.5 驾驶员发现驾驶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并提出维修意见.,小的故障由驾驶员进行排除,复杂的故障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批准后在指定地点维修或保养;如未在规定地点维修,维修费不予报销.(紧急或出差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