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15 年 11 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目录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12.对纳税人延 期申报的核准 .83.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 核准 .14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215.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7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33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 .3911.企业印制发票(普通发票)审批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印制普通发票审批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审批类别24001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无 行政许可
2、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8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
3、(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四、受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部门受理。五、决定机构2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
4、税务局决定。六、审批数量具体审批数量,根据税务机关公布的相关公告确定。七、办事条件(一)申请人条件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具备或符合上述申请条件,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不符合印制发票企业条件或未通过招标。八、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清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备注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2 税务登记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查验3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原件查验4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 1 纸质5 生产工艺及产品检验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6 保存、运输及交付相关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7 经办人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查验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备注31 代理委托书 原件 1 纸质2 代理人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注:1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2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g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