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指南(简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 12月 28日发布BSZN-10060020162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行政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二、审批条件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必须在法定规划许可范围内申请规划验收;2.申请人
2、或申请单位必须符合法定资格,具有从事建设活动的行为能力;3.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要有明确的申请规划验收的书面意见表示;4.申请材料、图纸完备。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乘车方式:市内可乘 4 路公交车到会展国际站下车对面即到。四、申请材料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更(用地单位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1 规划用地、工程设计条件通知单 原件
3、 纸质 1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 件 纸质 1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复印 件 纸质 1 4 国有土地使用证 复印 件 纸质 1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复印 件 纸质 1 6 评审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一套 原件 纸质 1 7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建筑民族特色审查意见书 复印 件 纸质 1 8 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样图 原件 纸质 1 9 竣工验收规划总平面图及建筑实物图(正、背、侧面) 原件 纸质 1 10 基础及0.000 验线记录表各一份 原件 纸质 1 11 房管部门实测建筑面积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
4、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 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3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单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5023 室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 0691-2123302,监督电话 0691-2145657咨询及投诉地址:景洪市么龙路 16 号附 1 号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http:/“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直接领取:受理窗口。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4附件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流程示意图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申请人提出申请接件经办人审查现场验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进行审批发放 竣工验收单不予办理的,进行退件,并告知理由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