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类许可外部流程图(市政)事项编码: 3708000102203-01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局审:3 个工作日(中介机构编制方案、专家技术审查、方案上报各级规划审查会议研究、公示、听证等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办理部门: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建设科、法制监察科及分局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服务电话:2363265 监督投诉电话:2167659申请人(单位)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 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1、申请报告及申报表;2、发改部门批准或核准文件及有关支持性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道路设施和市政管线,埋地或架空电缆、光
2、缆和油气输送管线等项目不需要提供) ;4、技术资料(实测地形图及现状综合地下管线图、安全监护方案、规划验线意见、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及技术审查报告、需编制论证报告的应提交论证报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除特殊注明外,电子文字材料需提供 JPG/DOC/PDF 格式,电子图纸材料一般应为 JPG/DWG 格式,所有纸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完毕根据情况留存原件或复印件。项目手续办理人应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和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材料补正齐全并符合要求 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材料核实情况不符合条件要求 符合条件要求说明理由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编制方案、专家技术审查、方案上报各级规划审查会议研究、公示、听证等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退回材料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规划服务窗口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规划主管部门认为有听证必要的需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