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简版)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 年 1 月 10 日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简版)(示例)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南华县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及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二、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的建设项目;2.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出让的建设项目。(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1.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发生变更的建设项目;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2、让合同发生变更的建设项目;3.因城市、镇总体规划调整或修编发生变更的建设项目。(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申请人应在州级媒体(如楚雄日报 ) ,刊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遗失公告。(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1.经有光部门比准、核准、备案撤销的建设项目;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终止的建设项目;3.因城市、镇总体规划调整或修编需停止建设的建设项目。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窗口:三楼规划管理股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出外)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乘车方式:县内可乘 1 路、2 路公交车到西小河站下车步行即到。四、申请材料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更(建设项目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1 请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纸质 电子 1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纸质 电子 1 3 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纸质 电子 1 4 项目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的区域位置图 原件 纸质 电子 2 5 1:500 或 1:1000 用地现状地形图 原件 纸质 电子 2 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复印件纸质 电子 1 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复印件纸质 电子 1 8 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 复 纸质 1 3有效证件 印件电子9 法人证或法人证明材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 电子 1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验原件) ,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送达方式:直接领取送达地点: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规划管理股办公室八、联系电话及邮箱咨询电话:0878-7222308邮 箱:,密码:0878722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