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运营和使用,保障公平分配,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81令)、关于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建保函2016640号)等规章政策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所指端州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包括实物配租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第三条 端州城区申请公租房实物分配和发放租赁补贴实行统一申请、审核和分配。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公租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租房保障工作以及端州城区市直公租房筹集、资格审核、住房租赁补贴计发、房屋分配、房屋使用后续监管及违规使用查处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财政部